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
2025-08-14
省市地区:
广东省
发文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
粤人社规〔2025〕21号
发文日期:
2025年6月23日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粤人社规〔2025〕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区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有关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6月23日
文件链接如下
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739034.html
原文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73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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