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5-08-20
省市地区:
湖南省
发文机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湘人社规〔2025〕22号
发文日期:
2025年7月10日
执行日期:
2025年9月1日
废止日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5〕2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200元/月、2000元/月、180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2元/小时、20元/小时、18元/小时。该标准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rst.hunan.gov.cn/rst/xxgk/zcfg/zxzc/202507/t20250730_33754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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