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的通知
2025-09-22
省市地区:
发文机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冀人社字〔2025〕105号
发文日期:
2025-09-19
执行日期:
2025-09-01
废止日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667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20034元(300%)。
2025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410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58250097248vuk&id=1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